澳門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于一款散裝臘腸中,檢出不得在食品中使用的色素紅2G。民署高度關注事件,即時著令停止出售,并要求將所有存貨交出及銷毀。
民署食安中心透過恒常食品檢測調查,在義字街小販區(qū)N/747號攤位抽取的一款散裝臘腸樣本中,檢出不得在食品中使用的色素紅2G。食安中心已即時要求該涉事攤檔停售相關產品,亦根據(jù)檔主提供的資料,溯源追查到有關食品供應商華泉行,并再抽取食品樣本作化驗及確認。結果顯示,在該供應商抽取的同款散裝臘腸樣本中均檢出含有不得在食品中使用的色素紅2G。食安中心為審慎及安全起見,已先后指示上述涉事商戶停售相關產品,并著令供應商回收及將所有存貨約三十公斤交出并完成銷毀,阻截風險蔓延。
有研究發(fā)現(xiàn)含有色素紅2G的食品可能存有食品安全疑慮,但偶爾進食有關食品不會構成即時危害。然而,根據(jù)澳門《食品中食用色素使用標準》行政法規(guī),紅2G不屬于允許使用的色素,不得在食品中使用。食安中心除著令停售及銷毀問題產品外,亦督促供應及零售商負責人慎選貨源及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中心會繼續(xù)跟進事件及采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品安全和市民健康。
另外,食安中心提醒消費者應向可靠的商販購買食物,同時保持均衡飲食,減少進食加工肉類,降低對健康所構成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