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爆料,張杰在演唱會上自報手機號碼,結果連累無辜素人遭殃,因而引發(fā)眾多網友爭議,相關話題登上熱搜。
據悉,事件起因是張杰在演唱會隨機報了一串號碼,玩梗式地說今晚會打給粉絲。號碼前8位是“19821220”,是張杰的生日,張杰用自己的生日加上隨口說的號碼,告訴粉絲這是自己的電話,但是沒想到隨口說出的號碼,真是別人的手機號。
有消息稱,由于張杰演唱會上這段發(fā)言,很多人都打電話過去了,導致原手機號主被迫關機。
據瀟湘晨報,周兆成律師認為,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手機號碼屬于個人隱私的范疇,受法律保護未經權利人同意,擅自使用、泄露或公開其手機號碼可能構成對隱私權的侵犯。
對此,記者咨詢了負責藝人演出活動的業(yè)內人士,對方告訴記者,除了現(xiàn)場隨機的鏡頭拍攝,通常團隊都會有專門負責人事先做好調查,確認該手機號的歸屬問題。此外,也有網友建議,演唱會之前應該準備好一個專屬號碼,讓粉絲撥打過去之后會自動播放準備好的錄音作為驚喜。
那么,像諸如此類號主隱私被泄露,泄露方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呢?“電話騷擾是侵害私人生活安寧的典型行為?!北本樅猓ǔ啥迹┞蓭熓聞账R產權專業(yè)委員會主任余龍說,《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guī)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記者還就此事私信了張杰工作室,截至9月8日下午6點記者發(fā)稿前,對方并未回應。當晚,張杰在福州還有一場演唱會,封面新聞記者將繼續(xù)關注后續(xù)進展。
新聞綜合自瀟湘晨報、光明網、動靜貴州、封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