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中新社電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7日公開開庭審理了復旦大學寢室投毒案。根據(jù)被告人林森浩的供述,他與被害人黃洋并無嚴重沖突,下毒只是愚人節(jié)整人的巧合。
今年4月,警方初步查明,被告人林森浩因生活瑣事與室友黃洋關系不和,心存不滿,經(jīng)事先預謀,其將做實驗后剩余并存放在實驗室內(nèi)的劇毒化合物帶至寢室,注入飲水機槽。室友黃洋于4月1日飲用了寢室內(nèi)飲水機中的水出現(xiàn)身體不適,有中毒跡象,后經(jīng)醫(yī)院救治無效去世。
27日庭審期間,被告人林森浩當庭供認了起訴書指控其采用投毒的方法致黃洋死亡的事實,但對作案動機、目的和犯罪故意進行了辯解。他表示,實施投毒并非因為讀博、生活瑣事等原因,“只是愚人節(jié)整人的巧合,想讓他難受一下而已”。
林森浩承認是自己把“N-二甲基亞硝胺”倒入飲水機,“當時愚人節(jié)要到了,黃洋說他要整人,還拍著我同學肩膀。我當時想,那我就整你一下。”林森浩說,“N-二甲基亞硝胺”來源于醫(yī)院一個放射科博士,為兩年前購買,本身是用于做動物實驗。
林森浩表示,自己和黃洋本沒有嚴重沖突,平時和黃洋關系一般,不是“很鐵”。林森浩說,“他覺得我沒有生活情調(diào),我覺得他自以為是。我們?nèi)松^、價值觀不是很相近,但他很聰明,勤奮好學。我只是想讓他難受一下而已,以為只是一個病理過程,沒想到會死亡……”
法院將擇日對該案做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