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1杯奶茶產生87條數(shù)據(jù)?掃碼點單不能成信息“裸奔”
2023-06-20 15:25:00 來源: 央視新聞

消費者點1杯奶茶,卻產生87條數(shù)據(jù),這些個人數(shù)據(jù)流向了哪里?誰搭建了這樣的技術平臺來搜集個人信息?

此前,上海市消保委調查了上海29家知名度較高的奶茶店、快餐店,發(fā)現(xiàn)某網(wǎng)紅知名連鎖奶茶品牌每收到一筆訂單,就可產生87條數(shù)據(jù)。調查發(fā)現(xiàn),這些店鋪累計產生的數(shù)據(jù)已超100億條。其中,涉及消費者姓名、電話、收貨地址經度緯度等敏感個人信息的達6.7億條。

如今在餐飲店掃碼點單似乎已經成為“默認選項”,一些商家卻存在對顧客個人信息“過度采、強制要、誘導取、違規(guī)用”等問題,有的餐飲店的點單小程序要求消費者必須提供手機號,有的要求關注商家的微信公眾號,有的要求必須注冊成為會員。

更嚴重的問題還在于,搭建這樣的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技術平臺,門檻很低,費用也不高。在一些電商平臺上,有大量開發(fā)掃碼點餐小程序的個人買家或技術公司,他們宣稱一天左右時間就可搭建完成。有的開發(fā)者甚至表示,“很容易”獲取用戶的頭像、性別、身份證號、手機號、定位等敏感個人信息。

僅僅是掃碼點餐之間,自己的個人信息就被商家“一網(wǎng)打盡”,這讓人細思極恐。原本,消費者配合商家掃碼點單,給商家減輕了服務壓力,降低了人力成本,卻在不知不覺間被攫取了寶貴的個人信息,還得被迫接受商家的精準營銷、廣告推送,甚至無法保障個人信息不被再次泄露。

隱蔽性強,用戶很難察覺,掃碼點單背后的灰色操作肆意侵害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權利,消費者形同“裸奔”。

從消費者權益的角度說,強制“掃碼關注”是一種形式上自愿,實質上的強制,消費者實際被剝奪了自主選擇權,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

《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商家“收集個人信息,應當限于實現(xiàn)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最小必要性”原則必須是商家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法定前提,但是,像點一杯奶茶就要提供87條數(shù)據(jù),收集這么多個人信息的“必要性”在哪里?違反了法定的“必要性”原則,就應該有處罰措施。

《個人信息保護法》還明確,處理敏感個人信息還應當取得消費者的單獨同意。那么,目前公司開發(fā)的小程序,能夠輕易地收集用戶的手機乃至人臉等敏感信息,是不是有違法之嫌?這種灰色操作必須納入平臺、行業(yè)規(guī)范的日常監(jiān)管當中。

近日,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反對強制關注公眾號”消費監(jiān)督工作,并視情節(jié)采取提示警示、約談勸喻、支持消費者訴訟、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等方式。不能只有曝光沒處理,法律的規(guī)定已經明確,要向“灰色操作”動刀了。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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