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孟亞旭 編輯 | 張偉
中央和國家機關開次會要花多少錢?相信這是大家很感興趣的問題。
這一次,來了一份最新規(guī)定,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發(fā)現(xiàn),真的是條分縷析,數目清楚。
這份《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下稱“新辦法”)由財政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聯(lián)合印發(fā),與此同時,2013年印發(fā)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下稱“舊辦法”)同時廢止。
新辦法無疑是最新的標準,那么與舊辦法相比,二者到底有啥不同之處?
會議分類要記牢
在詳細說之前,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覺得有必要先說一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的分類。一共是分四類:
一類會議。是以黨中央和國務院名義召開的,要求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中央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
二類會議。是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召開的,要求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有關廳(局)或本系統(tǒng)、直屬機構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
三類會議。是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內設機構召開的,要求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有關廳(局)或本系統(tǒng)機構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
四類會議。是指除上述一、二、三類會議以外的其他業(yè)務性會議,包括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二類和三類會議大家可能容易混淆,而參會的是“負責同志”還是“有關人員”無疑是重要區(qū)別之一。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這一次,二類會議送財政部審核的時間發(fā)生了變化,新辦法將其延后了一個月。
新辦法規(guī)定,“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應當于每年12月底前,將下一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召開的理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工作人員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送財政部審核會簽,按程序經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審核后報批。各單位召開二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而在舊辦法中,送財政部審核會簽的時間為“每年11月底前”。
同時,新辦法還提到,“年度會議計劃一經批準,原則上不得調整。對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等確需臨時增加的會議,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
會期與規(guī)模的嚴格規(guī)定
關于這四類會議的會期和人數規(guī)模,新老辦法的規(guī)定并無變化。但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還是想給大家說幾句。
在會期方面。一類會議會期是按照批準文件,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二、三、四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2天;傳達、布置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1天。
在人數方面:
一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批準文件,根據會議性質和主要內容確定,嚴格限定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
二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30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5%以內;不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中央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出席。 政知君算了一下,工作人員不能超過45人。
三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15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0%以內。 也就是說,工作人員不能超過15人。
四類會議參會人員視內容而定,一般不得超過50人。
“定點飯店”改為“定點會議場所”
說完人數,再說地點。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在會議召開地點的相關規(guī)定中,新辦法與舊辦法存在著差異。
舊辦法規(guī)定,“各單位會議應當到定點飯店召開,按照協(xié)議價格結算費用。未納入定點范圍,價格低于會議綜合定額標準的單位內部會議室、禮堂、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可優(yōu)先作為本單位或本系統(tǒng)會議場所”。還有一條,“二、三、四類會議應當在四星級以下(含四星)定點飯店召開?!?/p>
在新辦法中,“定點飯店”的說法被改成了“定點會議場所”,而與之對應的是,那條“二、三、四類會議應當在四星級以下(含四星)定點飯店召開”的規(guī)定被刪除了。
“八項規(guī)定”出臺后,定點飯店遇冷。2014年,財政部曾發(fā)文提到,不要求出差人員必須入住定點飯店,從2015年起,財政部也不再組織招標采購出差的定點飯店。這被認為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定點飯店制度的終結。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還發(fā)現(xiàn),舊辦法規(guī)定,“參會人員在50人以內且無外地代表的會議,原則上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召開,不安排住宿”。而新辦法刪掉了“50人以內”的限制,而是表述為“會議規(guī)模能夠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安排的會議”。也就是說,只要是沒有外地代表,而且單位內部會議室能安排得開,原則上就在內部會議室開了。
費用的調整
至于會議的費用,新老辦法都有這么一句話,“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在具體費用上,讓我們來比較一下。
舊辦法中“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 單位:元/人天
會議類別 住宿費 伙食費 其他費用 合計
一類會議 400 150 110 660
二類會議 300 150 100 550
三、四類會議 240 130 80 450
(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各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新辦法中“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 單位:元/人天
會議類別 住宿費 伙食費 其他費用 合計
一類會議 500 150 110 760
二類會議 400 150 100 650
三、四類會議 340 130 80 550
(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各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可以看出,新辦法與舊辦法相比,在住宿費一項上調了100元/人天。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考慮到市場物價變動等因素,歷次相關規(guī)定中都會對費用進行調整。舉個例子,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已廢止)中,對“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的規(guī)定如下(單位:元/人天):
會議類別 房租費 伙食補助 其他費用 合計 備注
一類會議 250 80 70 400 含會議室租金
二類會議 170 80 50 300 含會議室租金
三類會議 150 80 30 260 含會議室租金
(在定點飯店召開會議的,房租費、伙食補助費按定點飯店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此后,在2008年11月頒布的《關于調整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開支標準的通知》(已廢止)中,稱“根據近兩年中央單位會議費開支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市場物價變動等因素”,對上述文件進行了調整,調整為“一類會議每人每天600元,二類會議每人每天500元,三類會議每人每天400元?!?/p>
不能用現(xiàn)金
這個新辦法是從今年7月1日起施行,在附則中有這樣的規(guī)定,“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yè)單位的會議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薄爸醒牒蛧覚C關各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的會議費管理由各部門依據從嚴從緊原則參照本辦法作出具體規(guī)定。”
在新辦法中,有一些說法雖然在舊辦法中已經出現(xiàn)過,但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還想再說一說。
比如說這個,“嚴禁各單位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 再比如,“會議費由會議召開單位承擔,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yè)單位、地方轉嫁或攤派”。
用會議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這當然也是不允許的;而“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游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以任何名義發(fā)放紀念品”這些也都在規(guī)定中有體現(xiàn)。另外,不得額外配發(fā)洗漱用品。
讓我們再來看看吃、住和開會時要嚴格遵守的標準。在住宿方面,各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會議用房標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在會議用餐方面,要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嚴禁提供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會議會場,則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還注意到,在支付會議費的時候,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以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xiàn)金方式結算。具備條件的,會議費應當由單位財務部門直接結算。
資料 | 財政部網站、中國政府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