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王”被雙開 一罪名首次遭中紀委通報
2016-07-29 11:00:00 來源: 法制晚報

今天上午,據(jù)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消息,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被“雙開”。此前張越因涉嫌嚴重違紀,于2016年4月16日被中紀委正式宣布“接受組織調查”。他也是十八大后河北省落馬的第四位省委常委。

觀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注意到,張越通報中“執(zhí)行重大任務期間擅離職守”的表述系首次在中紀委對落馬官員的通報中出現(xiàn)。

  河北“政法王”被指違反多項紀律

今天上午,中紀委發(fā)布消息稱,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通報顯示,經查,張越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執(zhí)行重大任務期間擅離職守,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在職務提拔、崗位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接受宴請,公款大吃大喝,違規(guī)打高爾夫球,收受禮金、禮品,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權插手工程項目、干預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張越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張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工作紀律、違反生活紀律……”從上述通報的違紀行為中可以看出,張越基本上囊括了在中紀委的通報中常用的表述,可謂是“五毒俱全”。

  三個月前張越最后一次露面

據(jù)公開簡歷顯示,今年55歲的張越,山東廣饒生人。具有資深的政法系統(tǒng)工作背景,從基層的一名民警升至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高位,張越一直在政法系統(tǒng)工作。

1980年,從北京市公安學校畢業(yè)后,張越長期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1998年10月,張越獲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國內安全保衛(wèi)處處長,并于2000年明確為副廳級干部。2001年4月,張越出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兩年后,2003年11月,張越調至公安部,任二十六局局長。

在此期間,公安部部長一職是由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周永康擔任。2007年12月,張越空降河北,任河北省公安廳黨委書記。河北退休官員稱,此次人事調整正是受了周永康的影響。次月,2008年1月,張越出任河北省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此后,張越又出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并兼任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

觀海解局(ID:guanhaijieju)梳理公開報道發(fā)現(xiàn),張越最后一次在公開場合露面是在三個月前。據(jù)河北電視臺《河北新聞聯(lián)播》報道,2016年4月15日,張越以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身份出席河北省委常委(擴大)會議。

次日,中紀委就在官網(wǎng)發(fā)布了張越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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